韩国的海关规定
游客被允许携带的免税物品
个人的生活物品、1升酒(合两瓶)、200支香烟、50支雪茄、250克烟丝、100克鼻烟、100克烟砖(或不超过500克的上述的混合物),60 毫升香水和不超过300,000韩元的礼物。
手表、照相机、珠宝、珍重金属、珠宝首饰和毛皮不在上述范围内,在离境前需被征税,离境税为每人8,000韩元。
工艺品、雕刻、绘画等在带出境前必须经过金浦(Kimpo)艺术和古董评估办公室的评估和鉴定。该办公室的电话是:+82 (2) 662-0106,或 +82 (2) 664-8997 对具有文化价值的艺术品将不允许携带出境。 |